NBA/「抓鳥」惡意犯規輕判 NBA:伊巴卡非故意

記者陶本和/綜合報導

日前奧克拉荷馬雷霆對上洛杉磯快艇的比賽,伊巴卡(Serge Ibaka)竟然對葛瑞芬(Blake Griffin)下毒手,使出「撈月式抓鳥」攻擊幹籃哥的下體,賽後聯盟判罰2萬5千美元(約75萬新台幣),但沒有禁賽,這個判決讓外界一片譁然,據ESPN報導指出,不判禁賽,原因在於聯盟認為這並非出自故意。

▲聯盟認為伊巴卡對葛瑞芬的抓鳥惡意犯規並非故意,所以沒有禁賽處分。(圖/達志影像/美聯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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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守除了強悍之外,在身體密切接觸的籃球賽中,骯髒的防守也不少見,但若是攻擊對手下體,不僅危害對方健康,更可能影響到他的性生活或下一代,先前雷霆與快艇的比賽,伊巴卡防守兇猛的葛瑞芬,就出此下策,偷襲「小葛瑞芬」當場被吹一記1級惡意犯規。

賽後聯盟重新判定,將1級惡意犯規升為2級惡意犯規,且送上一紙2萬5千美元的罰單,不過沒有禁賽處分,這個判決引起受害者葛瑞芬本人、熱火韋德(Dwyane Wade)和眾多球星的不滿,外界更是一片譁然,認為此一處罰過輕。

對此消息指出,聯盟重新檢視事情經過,認為當時雙方的手糾纏在一塊,伊巴卡針對葛瑞芬的手臂,想要將他拉開,而「不小心」攻擊到了「小葛瑞芬」,所以認定依巴卡並非故意有此動作。

葛瑞芬雖然不滿聯盟的判決,但也只好認了,在記者追問之下,他並未直接點出球隊名稱,擔心因為出言不慎而收到聯盟的罰單,他只說,「這情況很混亂,我不知道怎麼回事,但是不管NBA想做什麼?如何處理?我都沒差了,隨他們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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