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職/FA行使31日截止 郭嚴文先專注12強

▲▼ 1022 世界12強棒球賽中華隊練球-郭嚴文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
▲郭嚴文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

記者王真魚/桃園報導

中華職棒22日公布今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名單,中信兄弟張志豪首度取得資格,會和經紀公司討論行使FA的可能性;Lamigo桃猿郭嚴文也是首度取得FA資格,對於是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,他說:「現在還沒想這麼多,先專注在12強賽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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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符合自由球員年資的球員共20人,大學讀滿4年後加盟中職,只需累計8個球季,即能得自由球員資格,包含官大元、林其緯、林宥穎、郭嚴文、陳鏞基都是符合此項規定。

郭嚴文2011年加入桃猿,至今累積9個球季,剛過31歲生日的他,本季也打出生涯年,出賽114場累積426打數148安打,繳出17轟、94打點、打擊率0.324、長打率0.505的佳績。

正值球員成熟期,其他球隊也期待郭嚴文能夠行使球員權利,對於是否行使,他本人則表示:「其實我還沒想這麼多,正備戰12強,希望可以專注在比賽當下。」

桃猿另一主力林泓育也符合行使FA資格,但他去年季中已與球團提前換約,簽下3年合約,分別是70萬、75萬及80萬元,在有約的狀況下,並未考慮行使F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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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,若要行使自由球員權利,必須在公告日起7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向所屬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意願,也就是說,必須在31日前提出,目前最有可能提出的是張志豪,所屬經紀公司秉初表示,近日會和張志豪討論意願。

根據中華職棒規定,選手行使FA之後,轉隊費為年度薪資總額125%,或是一名補償選手加上年度薪資總額75%。張志豪、郭嚴文今年月薪都是50萬元,轉隊費要75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