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台中狼師惡行被踢爆還騷擾受害者家屬 監院通過彈劾:惡性重大

▲台中房思琪案再出現第4名受害者,當事老師反擊:沒證據就提告。(圖/ETtoday資料照)

▲台中黃姓校長去年被爆長年性騷、性侵女學生,被稱「房思琪案」。(圖/ETtoday資料照)

記者杜冠霖/台北報導

台中黃姓校長去年被爆長年性騷、性侵女學生,被稱「房思琪案」,監察院委員調查發現,台中市立大墩國民中學前校長黃紀生涉嫌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、不當體罰學生及違法兼差補習,案件被揭露後,黃對外謊稱即將退休,仍密集蒐集A生之聯絡資訊,持續騷擾A生家人及相關證人,並向A生家屬宣稱「刑事追訴期已過了」,監察院表示,黃師惡性重大,12日通過彈劾。

對於相關指控,黃師發長文反駁,更批民代及學生獵巫、政治追殺,甚至以好萊塢男星強尼戴普與前妻安柏赫德判決為例,形容自己案情委屈。監委王美玉、葉大華指出,臺中市立大墩國民中學前校長黃紀生自西元1993年至2006年間於國中任教時分別對C生、A生性侵害屬實,另對D生性騷擾情節重大。

且案件自2022年間被揭露後,黃紀生知悉自己遭A生檢舉,且申請退休案遭台中市政府不受理而暫緩。但為掩蓋性侵害性騷擾女學生之事實,對外仍謊稱即將退休,仍密集蒐集A生之聯絡資訊,持續騷擾A生家人及相關證人,並向A生家屬宣稱「刑事追訴期已過了」。

黃紀生犯後態度不佳且無視台中市政府「案件調查處理期間,務必謹遵規定,避免互動」函令,並涉有不當體罰學生及長期違法兼差補習等情事,違失情節重大,提案彈劾,於112年12月12日經彈劾審查會通過,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

監委表示,黃紀生自82年至95年間分別對C生、A生性侵害屬實,對D生性騷擾,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。犯後態度不佳且無視臺中市政府「案件調查處理期間,務必謹遵規定,避免互動」函令,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、第6條及第7條之規定。

監委強調,師生間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,據相關證人證述,黃紀生班級經營作風強勢,習慣孤立男女生,並以不當體罰學生方式,製造威嚇感讓學生恐懼,他也自陳帶班嚴格。調查發現,黃紀生涉有不當體罰或霸凌學生情事,以本案觀之,在黃紀生高壓班級經營下,被害人A生、C生及D生遲至成年後,始敢說出自身經歷,實已造成其等身心受創嚴重。

監委調查發現,1985年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即規定專業教育人員不得在外兼職,然黃紀生擔任專任教師期間(82年至94年間),在校外違法收費補習,他本人也坦承不諱,並因此發生補習班學生C生遭性侵害事件。

二位監委表示,公務員免除職務、撤職及剝奪退休金之懲戒處分,違失情節應屬重大,公務員懲戒法未設行使期間限制。本案黃紀生前校長所涉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、不當體罰學生及長期違法兼差補習等多個違失行為,時間雖有先後,然均持續侵害學生,直至2022年A生提出申訴後仍持續騷擾A生家屬及相關證人,屬多個行為彼此具有關聯性,應依「違失行為一體性」原則,就全部行為及情狀,作整體、綜合觀察並加以評價。

監委直言,黃紀生身為資深教育人員綜理校務及性平業務,本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,維護校園安全,然其上開行為實非身為教育人員應有之處事態度,在校園性別平等及學生人身安全之普世價值下,實不容姑息,教育人員應引以為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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