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辜仲諒再度獲判無罪!中信紅火案更三審認定查無實證 

▲▼2023WBC經典賽中華隊30人名單公佈記者會,中華棒協理事長辜仲諒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
▲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,纏訟17年,高院更三審今宣判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

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

棒球協會理事長、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所涉犯的紅火案,高等法院更三審30日宣判,再度判決辜仲諒無罪。辜仲諒在本案一審時遭重判9年、二審加重為9年8月,更一審輕判3年6月,更二審更獲判無罪。更三審30日宣判,維持無罪判決,稍晚高院將公布理由。

本案源於2004年二次金改期間,中信金打算入股兆豐金。時任中信金副董事長的辜仲諒,指示公司前財務長張明田、前法務長鄧彥敦、前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,由子公司中信銀香港分行發行5億美元的次順位債券,其中3.9億美元買入股權型結構債,並利用建立結構債避險部位之名義,2005年底到2006年初,陸續買進兆豐金股票約44萬張,佔已發行股份總數3.97%,中信金順利入主兆豐金。

而檢方調查,辜仲諒在未經常務董事會批示下,逕行將這批結構債由海外紙上公司Red Fire(紅火公司)買走。張明田等人再由紅火公司贖回公司債,操縱兆豐金控股價,從中獲利新台幣10億元。當時最高檢特偵組,2006年間對辜仲諒等人依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間接操縱股價等罪及《銀行法》背信罪,提起公訴。

當時檢方雖提起公訴,但辜仲諒除了本案以外,也涉及前總統陳水扁家相關弊案,滯留日本未歸,遭檢方發布通緝。直到2008年,特偵組成功勸說辜仲諒返國面對司法,案件才順利進行審理。

辜仲諒一審遭判刑9年、二審加重改判9年8月。2018年9月間的更一審,因《刑事妥速審判法》關係,辜仲諒獲得輕判3年6月。到了2021年間的更二審,更是改判辜仲諒無罪。但無罪判決經最高法院於去年5月間撤銷,發回高院更三審。更三審經過1年的審理後,再度判決無罪。

針對台灣高等法院今日的判決結果,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聲明如下:尊重司法判決結果,對於同仁獲取清白同感欣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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