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認證老爸幫買票求連任!宜縣議員莊淑如遭判當選無效

▲▼ 宜蘭縣議員莊淑如法院宣判涉賄當選無效。(圖/翻攝臉書)

▲宜蘭縣議員莊淑如,遭法院宣判涉賄當選無效。(圖/翻攝臉書)

記者游芳男、蔡怡萍/宜蘭報導

宜蘭縣議員當選人莊淑如的父親莊阿養,為使女兒順利連任,涉嫌以現金4000元買票,檢警調查後將莊阿養依法起訴,也向法院提出莊淑如當選無效;法院審後認為莊阿養前有多次違反選罷法遭判刑紀錄,不思悔改,判刑2年6月;而莊淑如今(28)日也遭法院宣判當選無效。

檢方起訴書指出,莊淑如為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第一選區縣議員候選人及當選人,其父親莊阿養為使女兒能順利當選,基於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之犯意,於2022年10月初某日,以4000元為對價,交付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,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莊。

莊父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,檢察官除對莊父提起公訴,並審酌莊父與女兒同住一處,堪認其2人生活上與經濟上均關係親密,且莊父有實際參與女兒競選活動,自將與女兒共同商討選情以及情勢,且莊父曾擔任里長,乃極具經驗並熟稔選舉過程事務之人,必定知情如經查獲賄選行為、將遭受刑罰制裁,故若非事先與女兒討論、商議得女兒之同意,不可能冒著刑事判刑風險擅自進行賄選,檢方一併對縣議員當選人莊淑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。

▲▼宜縣議員莊淑如當選無效 。(圖/記者游芳男攝)

▲莊淑如宣判當選無效。(圖/記者游芳男攝)

日前法院審後,認為莊阿養於30年前就2度因違反選罷法遭到判刑,卻一再進行相同賄選行為,依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,褫奪公權4年;今(28)日法院表示,莊淑如在去年選戰中,於競選總部成立茶會,列名父親莊阿養為支持者,並同意莊阿養參與競選活動。

法院指出,莊淑如的哥哥也在法院作證說:莊阿養在競選總部成立時,有與莊淑如同臺,莊阿養並在競選總部拿很多文宣、旗幟,莊淑如知道後沒有反對,只有叫莊阿養不要這麼忙,莊阿養拜訪朋友也都隨身攜帶文宣等事實,因此莊淑如至少已經默許莊阿養的賄選行為,或認為莊阿養即使再有賄選行為,也不違背她的本意,否則不會容任極可能再度賄選的莊阿養參與本次競選活動,因此與自己親手賄選無異,故應當選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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