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中信國寶案二審宣判 辜仲諒再獲無罪、朱國榮判16年

▲▼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職棒 中華棒協 合作協議書簽署記者會 中華棒協辜仲諒理事長。(圖/記者屠惠剛攝)

▲棒協理事長辜仲諒。(圖/記者屠惠剛攝)

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

中華棒球協會理事長、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,與弊案纏身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,被控涉嫌「中信國寶」相關弊案。辜仲諒一審獲判無罪、朱國榮則遭重判12年4月。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26日二審宣判,仍判決辜仲諒無罪,另外朱國榮加重判16年。

本案由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(已裁撤)2016年10月起訴,當時共分三大區塊。其一是檢方指控,中信金前董事長辜濓松(已故,不起訴)、前副董辜仲諒父子,自2004年起到2007年止,以各種名目將中信金資產層層轉匯到辜家父子投資的境外公司,侵吞中信資產約3億美元。其二為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,辜仲諒指示屬下,利益輸送國寶集團朱國榮,使朱國榮獲利近10億元。第三部分為朱國榮與好友兼秘書林桂馨,趁著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,炒作龍邦股票,並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,獲利2.41億元。

檢方起訴後,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,歷經近3年審理後,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辜仲諒無罪,另外包含被起訴的中信金相關人員,辜家總管吳豐富、中信老臣張友琛、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、股東張素珠、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等人,也都獲判無罪。至於炒股的朱國榮、林桂馨則被認定有罪,其中朱國榮遭重判12年4月、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,林桂馨判刑3年8月。案件上訴二審。

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,辜仲諒仍做無罪答辯,強調自己並未參與相關業務,請求高院駁回檢方上訴。至於另一位受矚目的被告朱國榮,則陸續爆發相關弊案,包含另案炒作龍邦股票,一審遭重判15年、二審日前改判8年;另外朱國榮最近也被報導捲入泰山經營權爭奪戰,泰山集團公司派甚至還登報說朱國榮是「股市大圈仔」、金融版省港旗兵,更質疑他綁架泰山公司。

朱國榮相關案件仍持續發酵中,而他在本案中也被高院法官盯上。高院認為他利用實際掌握的6家公司帳戶炒股,因此日前裁定6家公司需參與沒收程序,有可能6家公司的資產會被沒收,這6家公司分別為「安多利投資」、「福座開發」、「沂豐投資」、「松崗數位文創」、「金富投資」及「永駿投資」。

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。(圖/記者劉昌松攝)

▲▼  松崗炒股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和女性友人林桂馨  。(圖/記者劉昌松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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